“岳安杯”第一屆國際書法作品展暨國際書法論壇
有關書法藝術的幾點探討
我記得童年的時候,就讀的是鄉村私熟,念的是三字經、千字文及四書五經,某些章節,除了要念得滾瓜爛熟之外,還要背誦、默寫。誠惶誠恐,怕是有所錯漏。此外就是抄書學字、由填紅朱字到模仿紅字頭,此外一點一滴其他活動都不容許。真是悶極了,而且初一、十五才放赦一次。放赦前還得每人交出一紙臨模作品,給老師檢閱。作品可不能亂寫,文字一定要有所出處,絕不容許生安自造,否則變成’ 無稽’ 之談而遭罰留堂重寫,如此習以為常。抄書也是必然的學習內容,因全間私熟才得那麼幾本書,不抄書就無書可讀,迫到人人要抄呢。年紀稍大,習字臨帖,每天少不了。無疑對書法學習培養了興趣,也打下了一定基礎。
抄襲巳成為習慣,已成為必然,自也順理成章的成為當然了。這種現象是時代的產物,在那個年代也確曾起過推廣文化的作用,使廣大城鄉民眾得以接觸文字,減少文盲的比例。學習是充份享受前人的知識成果的過程,這亦叫做知識共享吧!社會的知識財富,供人們參考學習,絕對是合情合理的。圖書館的設立正是為了知識共享呢。
在那個讀聖賢書的年代里,抄襲是合理的,情況確實是這樣,我直到進入中學,語文老師,鼓勵我們說:
讀聖賢書本身沒有什麼不妥,不妥的地方,在于讀死書、死讀書,最後讀書死,一點作為都沒有。你不能整天開口就“子曰子曰”,而你自已什麼都沒有“曰”。你應在讀書之後有所領悟,進而對事物有自已的見解,有自已的學說,自已的語言,也就有所“曰”了。人人都在那樣抄襲的“醬缸”中浸泡得混混沌沌中成長,文化怎麼可以有進步呢?
說來不無道理。
當然在書法藝術的歷史上,亦有過曲拆,文字獄的悲劇往往在片言隻字之中發生。在不能暢所欲言的環境中,創作亦談何容易?書些什麼、寫些什麼確曾令人小心謹慎,如履薄冰,三思而行。唐詩一首,摘句一段,絕對無傷大雅,畢竟讀者都熟悉呢。文字獄的悲劇亦可避免。
回顧我們歷史的文化生態環境,然後去探討我們的書法藝術發展前景,我想,跟緊時代的步代,沿著時代的要求,我們的書法藝術發展前景是充滿生機的。
現代人善于獨立思考,重視創造,尤其財富的創造。同時社會亦逐步尊重別人的創造成果,甚至通過立法的明確條文,對各式各樣的創造成果,以知識產權的理由加以保護,侵權行為將受法律制裁。創造者擁有知識產權。尊重知識產權不僅是利益層面上的事,而且更成為文化行為道德的標準之一。引用別人出版過的文章而不加註明出處,將被視為刨竊或盜版行為,將面對輿論的揭發和批判甚或受到官司的紏纏。有自尊心的知識份子,往往視這刨竊行為為奇恥大辱而小心謹慎。
可是在很多的書法活動中,順手拿來主義,廣泛流行著,公眾應酬中如是,甚至在隆重檢閱創作成果的書法藝術展覽會上,都常能見到。這是人人皆知的事實。前人句、唐詩一首等等在書展上、作品集上時常可見。我曾于九年前為“紀念王羲之誕辰一六九三周年”而作的一篇短文,題目是“關于書法藝術形式與內涵及書法創作之我見”(王羲之書畫報)1996.8.23.當中就書法形式與內涵的角色關係表達了我個人的看法。現在我還想再次強調,書法藝術家們注重創造書法形式的同時,應該多些關注內涵的創作上,重視知識產權,減小拿來主義,提升書法藝術家本身的文化質素和作品質量,使書法藝術活動注入新的動力。書法藝術家不僅是能書能寫,追求書寫形式美的同時,又能充分體現出書法藝術家本身的生活訴求和文化素養內涵。這樣我敢預期書法藝術定將進入一個新的爭榮時期。
歷代的碑文石刻,都是當時文化人的書法形式与作者文化內涵相結合的作品,離開了那富有時代特徵的內涵而單獨流傳下來的書法形式,是很少見的。我們正處在民族大振興的年代,經濟、政治、文化的大環境都在朝向大發展、大變革、大和諧,我們的民族精神正在充滿美好的憧景,因此亦提供了很多新鮮而廣泛的創作題材和空間。
在探討書法內涵的同時,我想探討一下草書形式是否有不足之處。不同的書法家,基本上都有他們獨特的草書形式和風格,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于右任的千字文草書帖式,寫得很美,影響亦深遠。但把某草書形式單獨應用,無上文亦無下文的情況下,或用于不見經傳的文句上,往往會令人望字興嘆,有相見不相識之感。而同是書法家同行,又往往對某位書法家的作品念不下去,這不僅是令人感到難堪,也會減少深入欣賞的興趣。雖有丰富的內涵,都不能給人留下一些印象,這是創作者和讀者都沒有得益,簡直是一大損失。社會留傳效果如何,是不難找到答案的。曲高和寡,雖是事實,曲高和眾不是更理想麼?我想,讀者讀得下去,才可理解其內容,才可引人入勝,才可以被人欣賞、接受和流傳。這就是書法藝術展覽會的組織章程,規定草書作品要附上正楷譯文的原因。
我在充分欣賞各家各派的草書藝術之餘,也賞試在書法的形式上進行探索。實踐証明,多元多變的形式相間運用,讀者的反應是積極的。繁体與簡體並用,正楷与草書並用,大字与小字並用,重書與輕書並用,強筆與弱筆並用,非固定程式的自由揮灑,看來效果不錯,具有筆走龍蛇的活力。效果有亦書亦畫的感受。偶有一兩處草書看不清是什麼字,但從承上接下的連帶關係,讀者靠猜靠估亦可以理解。
或者有人會認為繁簡同時運用有不妥之處,會混淆文字系統。是的,在資訊及文件範圍內確是如此。 我認為,書法藝術本身是藝術作品的屬性,與任何資訊性文件或課本不一樣,況且從世界大環境和從歷史文獻的記載當中,繁體字還是廣泛地存在著,應用著,看來除了在中國大陸範圍內,可以完全推行簡體字之外,其他海外的中文環境,還是簡繁皆通,甚至混在一起亦可以理解,絕無介意。海外華人對簡體字的認識也在過渡期中。包容繁體是承接歷史,年輕一代人不懂繁體,對繁體歷史文獻的閱讀是存在困難的,甚至是脫節的。我想,書法藝術形式,在世界視野內,全面兼顧,多元並存,或者對我們這一代人不但不會存在認知上的問題,甚至會更為感到親切呢。
不同形式體材的文字,構成了書法藝術。其形態有如交響樂中的旋律,音韻的長短,高低強弱,抑揚頓挫,組成了美麗的樂章。單一調子往往是乏味的必然結果。多元多變,或者能夠韞涵更豐富的情趣。食餐的菜譜如是,生活節奏如是,故事情節如是,音樂旋律如是,何嘗書法藝術就屬例外?歷史上潘齡皋的字帖正體現了這方面的優點,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