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下午,宁夏全区公共安全工作推进会在银川召开。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全区公共安全工作督查情况;相关单位汇报重点问题整改推进措施;分析研判当前形势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全区公共安全重点工作。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许尔锋主持会议并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推进落实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17年,各地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以“降事故、保安全”为目标,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着力补短板、堵漏洞、除隐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全区公共安全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各类生产经营建设活动频繁,赶工期、抢任务现象普遍;春运将至,道路交通车流量明显增加,各地、各部门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绷公共安全这根弦,真正把公共安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针对性措施,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许尔锋强调,“落实不下去,严格不起来”是公共安全的主要问题,也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今后,在党政监管责任方面,要从严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狠抓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事故高发时期、易发地段、易发行业,要坚持经常排查、及时治理,切实做到找得准、查得深、治得好。要着力在提高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上下功夫,提升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救援处置专项演练,做到在突发事故面前判断准确,快速反应,提高事故处置的实效性,确保关键时刻能快速应对、科学处置。
许尔锋指出,公共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要靠公民文明素养的提升,特别是法制意识、规则意识的提升。各地、各部门要将公共安全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纳入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开展常态化、针对性、全覆盖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公民树立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意识,掌握必要的公共安全知识,具有一定的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推动将企业和公民公共安全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考核内容,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曝光失信典型案例、披露失信黑名单,增加企业和个人失信成本,督促企业落实公共安全主体责任,个人提高公共安全责任意识。同时,要建立举报奖励制度,搭建违法举报平台,鼓励群众举报公共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扩大社会监督。
许尔锋要求,春运、春节即将到来,自治区“两会”即将召开,各地、各部门要严阵以待、严密防范,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春运、春节及各级“两会”期间安全稳定,为2018年全区公共安全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要针对公共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燃气管道、消防、学校、商场、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努力保持全区公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努力为脱贫攻坚、同步小康创造安全发展良好环境。
自治区经信委、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交通厅、商务厅、邮政局等单位以及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宁东管委会等地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在会上作了汇报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