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记者 周玮)《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发展行动计划(2016—2020年)》日前公布。此行动计划经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为“一带一路”文化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绘制了路线图。
行动计划以“政府主导,开放包容;交融互鉴,创新发展;市场引导,互利共赢”为基本原则,重点任务是健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完善“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打造“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品牌、推动“一带一路”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促进“一带一路”文化贸易合作。具体包括“一带一路”国际交流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国内合作机制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国文化中心建设计划、“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建设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之旅”计划、“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建设计划等12项子计划。
行动计划提出,积极贯彻落实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签订的文化合作(含文化遗产保护)协定、年度执行计划、谅解备忘录等政府间文件,加强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文化交流与合作机制化发展,推动成立“丝绸之路国际剧院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图书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博物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美术馆联盟”“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丝绸之路国际艺术院校联盟”等,与“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组织和重点国家逐步建立城际文化交流合作机制。
行动计划还提出,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设立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交流专项资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一带一路”文化发展建设。鼓励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发挥优势探索支持“一带一路”文化发展建设的有效模式,为“一带一路”文化项目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