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宗旨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开局之年,也是中国改革开放40周年,深圳市摄影家协会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特举办2018年第四届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旨在总结本年度深圳摄影作品整体水平与状况,激发深圳摄影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本着出作品、出精品的宗旨对全年的作品及时进行梳理;为培养和挖掘本地人才提供专业的平台,为摄影家提供交流、展示作品的机会,为推动我市摄影艺术的繁荣与发展做出贡献。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各区摄影家协(学)会
参展细则
(一)投稿要求:每件作品必须在文件名处标写作品标题、作者姓名,投稿作品必须填写一份投稿信息表(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并提供作者个人照片一张,不符合要求的作品组委会将不予评审。
(二)投稿方法:本届展览只收电子文件,文件格式要求为JPEG格式,文件单幅不少于4M的作品。请将电子文件作品按要求压缩打包后发至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收稿邮箱:1420438060@qq.com。
(三)本届展览不收展览费用,不设主题,相机拍摄单元分为两个类别:纪录类和艺术类;手机拍摄单元不设分类。
每位作者可参加以上两个单元投稿,同一作品只能投送一个单元或一个类别。同一投稿人不管投送几个单元和类别,投稿总数都不得超过5件(含5件)。投稿作品单幅、组照均可,一幅作品或一组作品为“一件”,一组作品限4-8幅。
(四)本届展览面向全市摄影家和全市摄影团体及各区摄影家协(学)会会员征稿,仅接收2017年至2018年拍摄创作的作品,已参加过“2017年第三届深圳摄影年度展”评选的作品,不能参加本届摄影年度展。
(五)本届展览特别邀请深圳市摄影家协会顾问、主席团成员参展。
(六)参赛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并对其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七)纪录类作品不得对原始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在后期制作中,对影调和色调等的适度调整,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准。彩色可以整体(不可局部)转变为黑白(或单色)。每件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100字以内,包括时间、地点、事件要点)。
(八)特别提示: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组委会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组委会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文件(数码原始数据或底片),用于专家鉴定及制作展览照片等,之后归还底片。原始影像必须是作者本人用照相机等具备照相功能的摄影器材所拍摄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原始数据的文件。对不能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原始影像文件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即视为自愿放弃入选资格。
(九)所有参赛作品严禁利用任何技术方法使用他人作品的全部或局部影像。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十)本届展览所有入选作品,深圳市摄影家协会有权在相关的非营利展览、印刷、出版作品集、公益广告相关宣传和网站资源数据库展示等使用,不另付稿酬。
(十一)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社会道德、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形),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十二) 本届展览将评选120件参展作品
其中:
1.优秀作品40件(含手机拍摄作品)
2.纪录类入选:20件
3.艺术类入选:20件
4.手机拍摄作品入选:20件
5.特邀作品20件。
入选作品将颁发“年度展优秀作品证书或入选证书”,并赠送展览同名画册一本。
特别备注:获得本届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优秀作品的作者可以直接申请加入深圳市摄影家协会。
(十三)凡参加本届大展的作者皆视为同意并遵守相关规定,组委会对本征稿启事及本届展览的有关事项,具有最终解释权。
类别释义
纪录类:纪录摄影是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新闻摄影、专题报道摄影、社会人文纪实摄影、自然纪实摄影等。
艺术类:艺术摄影是指为表达审美意趣、倾诉主观情感而创作的作品。题材可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对创作技法不作限制。
作品评选
组委会将组织评委、专家组对作品进行分类筛选,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及要求进行评选。
联系方式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901室
邮编:518008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665813、25583587
邮箱:1420438060@qq.com
1.截稿日期:2018年10月19日
2.评选日期:2018年11月上旬
3.展览日期:2018年11月
2018年第四届深圳摄影作品年度展组委会
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