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根據《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自行立法,以保証國家安全,是任何主權國家最基本的安全舉措,錯在何處?為何要反對?難道你們真的要叛國嗎?十分可惜!
有云:作賊心虛. 生平不作虧心事,半夜敲門也不驚。你不立心于反中亂港叛國,危害國家安全者,何懼之有?何必哀鳴?難道在英國、美國你就可以亂來嗎?
五年耒,香港已成為世界著名的示威之都,來來去去都是都麼熟口熟面的一小撮,早已令人倒胃和厭惡。唱衰香港,直接損害香港人利益者仍然在繼續出醜,難道還不夠自由嗎?
勾結外國政治勢力,鼓吹公民抗法, 以擾亂香港社會秩序,嚇怕投資 人,造成香港經濟空前困境者,現仍消遙法外,難道香港還不夠自由嗎?。
依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是必需,是好事,是牛鬼蛇斗神的緊箍咒,是亂臣賊子的法網,是香港安定繁榮之保證,我們絕對擁護。
一大群地道香港人